各学位授权点牵头学院:
根据《国务院学位委员会 教育部关于开展2020-2025年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》(学位〔2020〕6 号)要求及学校3月22日学位授权点周期性合格评估工作推进会上相关工作安排,请各学位授权点牵头学院(附件1)根据《本学科博士、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》(附件2)并参照《对照表模板》(附件3),填写本学位授权点《基本条件对照表》(附件4)。
请各学位授权点牵头学院于4月9日(周二)12点前将《基本条件对照表》(附件4)电子版(以“学科代码+学科名称”命名)反馈至学科建设处娄宇老师OA(联系电话:0411-84109566)。
学科建设处
2024年4月1日